湘潭市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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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2005/31/EC(84/500/EEC)

2005年起,欧盟颁布了针对与食品接触物质的法令1935/2004/EC(Regulation No.1935/2004/EC of The European Par1iamentAND 0F270ctober 2004)。该指令已取代以下两项法令:80/590/EEC和89/109/EEC。

根据该法令,在欧盟成员国销售的与食物接触的产品必须符合该项指令的相关要求。与此同时,不同成员国在此法规基础上,根据本国情况,还制定了本国对食品级接触材料的相关法规要求,如德国、法国、意大利等。

框架法规适用与所有最终状态将要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物品,在此框架下,欧盟理事会颁布了关于使各成员国有关与食物接触的陶瓷(搪瓷)制品的法律趋于一致的指令。2005/31/EC(84/500/EEC)指令主要对与食物接触的陶瓷(搪瓷)制品的铅、镉溶出量作出了规定。

2005/31/EC(84/500/EEC)欧盟理事会颁布了

关于使各成员国有关与食物接触的陶瓷(搪瓷)制品的法律趋于一致的指令


种类

铅溶出量(Pb)

镉溶出量

扁平餐具(内部高度<25mm)

0.8mg/dm²

0.07mg/dm²

小凹形器皿(内部高度>25mm,总容积<3L)

4.0mg/L

0.3mg/L

大凹形器皿(总容积>3L)

1.5mg/L

0.1mg/L